銀行、證券、信托、期貨、基金
銀行業務包括資產業務、負債業務和中間業務。
證券業務包括證券經紀業務,證券投資咨詢業務,與證券相關的財務顧問業務,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,證券自營業務,證券資產管理業務,融資融券業務,證券投資基金代銷業務,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,代銷金融產品等。
信托業務建立了以項目為中心,以風險控制貫穿其間的前中后臺相互支持的業務運作平臺,形成了房地產投融資、銀信合作、基礎設施投資、股票抵質押融資等基本業務類型,并穩步推進基礎產業、工商企業、制造業、能源環保業、文化產業等領域的業務發展,信托業務結構持續優化,呈現多元化發展格局。目前,業務類型已經涵蓋市場上的主要信托品種,其中房地產信托業務在業內已具有一定的影響。
業務包括商品期貨經紀、金融期貨經紀、期貨投資咨詢。
通過發行基金單位,集中投資者的資金,由基金托管人(即具有資格的銀行)托管,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,從事包括股票、債券、股權投資、并購重組、資產管理、產業投資等業務,共擔投資風險、共享收益。